关于依托一、二级医院,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
博山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819号
建议人: 农工党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6-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区农工党:

首先感谢你们对博山区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托一、二级医院,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积极鼓励各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优势建设养老康复机构,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让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人才最大限度的服务于养老服务,逐步解决了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疗服务的问题,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

一、我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工作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主导下,我区以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为代表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因地制宜创建“一体两院”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发展模式,打造实施了源泉长寿山医养健康园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0000㎡,设计床位1000张,投资1.6亿元,分设集中式养老区、家化式养老区、健康养护养生区三大养老功能区,附设康复护理、运动健身、文化娱乐、餐饮休栖等多种服务场所及设施,构建了集“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康复保健、养老服务、护理照料、安宁疗护的六位一体”标准化新型医养服务体系。博山区源泉长寿山医养健康园的发展建设成果得到了国家、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先后入选山东省第一批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库,并先后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国家AAAA级养老机构”、“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淄博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目前,全区有8处医疗机构以医疗机构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签订医疗养老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所有卫生院和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和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就近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长期以来,一些养老机构对政府有较高的依赖性,在运营管理观念方面,缺少服务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服务内容和范围比较单一,缺乏人本观念;法治意识淡薄,时有侵害老人权益的现象发生。

(一)部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无法享受建设和运营补助。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对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省、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给予运营补助。而从我区情况看,大部分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房屋建设时间较早,未能取得或者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施工许可证明文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竣工验收手续等,因此不能进行备案,也就不能享受相关扶持和财政补助政策。

(二)发展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不高。限于区域经济和居民收入水平,入住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缴费较低,扣除人员工资、餐费、水电暖费用、房屋折旧和维修费用及其它运营费用后基本没有盈余。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到的财政补助非常少,导致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普通养老机构由于缺乏医疗专业人才和医疗管理经验,害怕医疗风险,增设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也不高。

(三)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部分养老机构没有配备或没有意识到需要配备具有医疗、护理、老年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的员工,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紧缺,现有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基本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并且流动性大、离职率高。由于大多数医疗机构也存在严重的卫生技术人才匮乏,即使在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医生护士也仅仅能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制定完善税费和土地供应优惠政策。对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性质核定为非营利性,免征各项税负;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切实减轻养老机构的费用支出;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需要新增用地计划的,采用政府划拨土地、政府承担土地租金、降低土地租金等方式解决。二是落实医疗服务政策。养老机构依托或者设立的医疗机构,经审查合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切实解决部分高龄老人、失能、部分失能老人、长期患有慢性病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实际问题。三是制定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对于医疗机构等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建设期按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一次性或者分期给予建设补贴,并按照床位数、收住人数、入住率等指标,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四是建立完善养老补贴制度。对于低保、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切实解决该人群有需求、无能力入住养老机构的现实困难。同时,针对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比较低,长期需要医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这个特殊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推动医养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目前,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可能全部由机构养老来解决,大部分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积极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社区高龄、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扶持发展养老护理职业教育,解决养老护理人员总量不足、专业不强的问题。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培养一支能够满足养老需求的专业护理服务队伍。提高老年护理行业的整体待遇,实现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与培养留住人才的双重目标。同时,充分利用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逐步建立完善预约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电子病历系统、120急救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医养融合服务机构与大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共享。

(四)进一步加大有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我区是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财政困难,民生支出压力大,更好地发展养老事业,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仅依靠自身财政投入,难以满足资金需求,要争取上级进一步加大对医养结合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

老人住养老院,既需要日常生活照顾,也需要处理一些身体疾患病痛等各种老年病,老人去住养老机构,不只是看重日常照料,更看重有病能及时得到医疗保障,即医养结合。一般养老机构是不能担负这种老人医养结合的需要,所以看似养老机构设立不少,真正能让老人接受、真正能承担这种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远远不够需求。根据老人这种需求,博山仅有6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不能满足需要。建议:依托博山区一二级医院,利用医院各种有利条件(虽然政府提倡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但办正规养老机构的条件框框很多,一二级医院具备很多养老机构的先决条件),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广大老年人这种医养结合需求。这样就可以基本满足一二级医院周边管辖范围内居民老人医养结合需要,在满足这部分老人需求的同时,进而逐渐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养老机构,让不同需求的老年人过上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