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民政局2025年度第一季度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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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25-55283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博政办字〔2020〕49 号)要求,对全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80—89周岁(含80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10元/月,每半年发放一次,次月发放;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70元/月,每季度发放一次,次月发放;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高龄(长寿)津贴430元/月,每季度发放一次,次月发放。
2025年1月至3月,博山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审领7277人,审核通过7277人,审核通过名单详见附件。其中90至99周岁7184人,金额为50288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93人,金额为39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