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民〔2024〕10号)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89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1元提高到8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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