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教体局公布2020年博山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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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按照规定,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8月27日,公布了2019年博山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你、我、他共同的责任。近年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铺天盖地,其中包括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十看”
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是否有证照及年检情况;
看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看是否超范围组织培训;
看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
看辅导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或者专业技能资格;
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公示;
看报名付费是否开具“培训费”的正规发票;
看是否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看办学场所是否有消防栓、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
看宣传广告是否备案。
二、认识误区
(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个别违规从事文化学科类和艺术类的培训机构,有的是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明确不包含文化教育培训内容),有的是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消费者不看办学资质,存在盲从心理,无选择性消费。
建议:消费者先看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
(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 …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发文规定,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
建议:消费者应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学费,同时课程安排应与收费一致。缴费后,需要培训机构开具“培训费”的正规发票,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
(四)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应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合同。
三、 纠纷处理
如果消费者和教育培训机构发生了纠纷,消费者要合理依法维权,主要途径有三个:
1.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
2.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部门投诉;培训机构教职工可向人社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3.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见《博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参照文本)》该合同的参考范本公布后各培训机构须参照执行。
附件1: 博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参照文本)博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参照文本).docx
附件2:2020年博山区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2020年博山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