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2024-54925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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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

联系电话: 0533-2189180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

具体详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点击可查看).docx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办理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强制: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二)办理时限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奖励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监督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博山区司法局

投诉电话:0533-418071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博山区县前街

行政复议

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

部门:博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一号

电话:0533-41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