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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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925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1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公安分局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号
联系电话: 0533-2189180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
具体详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点击可查看).docx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办理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强制: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二)办理时限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奖励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监督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博山区司法局
投诉电话:0533-418071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博山区县前街
行政复议
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
部门:博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一号
电话:0533-41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