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风景名胜区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总规初审意见落实、办公地点搬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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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212168/2022-52509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博山风景名胜区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
时 间:2022年03月25日
地 点:区政协会议室
出席人:高健、夏艳华、孙传博
缺席人:无
列席人:阚金辉、丁亮
主持人:高健
记录人:张丰路
会议内容:
一、研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审意见的落实工作
高健:请阚金辉同志汇报一下国家林草局提出的《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审意见》以及与山东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省规院)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情况。
阚金辉:近日,收到区自然资源局转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初审意见,具体是: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结果说明,附在基础资料汇编后。说明书与基础资料汇编应分别单独成册。
二、应对专家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作以说明,并逐条对应修改。
三、该版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面积86.83平方公里,较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风景名胜区面积增加13.83平方公里,并将涉及开山采石的金牛山景区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应补充专题研究报告。
四、道路交通规划图中,滨莱高速公路穿越樵岭前景区的一级保护区边界,应在文本中明确穿越形式,建议对此处一级保护区范围作以优化。S317临历线拟改建线路穿越樵岭前景区,拟建沾临高速公路穿越鲁山景区,应在文本中明确穿越形式,补充专题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
风景委规划建设局收到修改意见后,立即与区自然资源局及省规院进行了对接,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落实建议:一是按照公示时限要求,起草《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并经领导签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二是由省规院负责对专家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作以说明,并逐条对应修改后上报;三是该版总体规划中风景名胜区增加13.83平方公里,并将涉及开山采石的金牛山景区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由省规院补充专题研究报告。经与省规院对接,需要再支付费用,并完善相关程序,需要委领导沟通协调;四是道路交通规划图中,滨莱高速公路穿越樵岭前景区的一级保护区边界,由省规院在文本中明确穿越形式,并对此处一级保护区范围作以优化。S317临历线拟改建线路穿越樵岭前景区、拟建沾临高速公路穿越鲁山景区事宜,前期已将要求转发区交通运输局,建议由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并及时上报成果,配合整体进度,尽量在公示结束时全部完成。需要做好专题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现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
高健:请大家发表意见。
孙传博:第一条、第二条严格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落实,第三条建议再联系省规院对专题研究报告费用进行详细说明;第四条建议联系区交通运输部门协调确认拟建两条道路情况,出具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
夏艳华:第一条建议与上级主管部门及规划设计单位交流对接做好预案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第二条建议由规划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第三条建议风景名胜区面积增加13.83平方公里,并将金牛山景区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由规划设计单位负责补充专题研究报告,并说明相关费用的理由及收费依据,费用等工作需要再与省规院协调。第四条建议滨莱高速公路穿越樵岭前景区由规划设计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落实。S317临历线拟改建线路穿越樵岭前景区、拟建沾临高速公路穿越鲁山景区,需再书面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落实,分别补充专题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
高健:我原则同意两位主任的意见,《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由区委区政府同意的,经过前期的努力,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审批,并上报国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初审意见也已向区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要充分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按照修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统筹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一进行落实。请分管副主任与省规院做好沟通协调,规划建设局做好具体落实。
二、研究办公地点搬迁相关事宜
高健:目前风景委在开发区机电谷大厦八楼办公,由于办公地点较远,成本较高,不便于工作开展,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准备搬到区住建局二楼,请丁亮同志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丁亮:新办公地点位于区住建局二楼西首,共有大办公室两间(约48平方米)、小办公室两间(约24平方米),其中一间在一楼西首,可用作会议室。按照办公用房相关规定,大办公室需要改造成两间小办公室,改造后共计六间,基本可以满足现有人员办公需要。前期装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隔音防火阻燃墙、墙面找补刮腻、线路改造、插座开关灯具等,需要从办公经费列支。现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
高健:请大家发表意见。
孙传博:同意搬到区住建局院内,这样更有利于工作开展,装修改造在保证正常办公需要的基础上尽量从简,节约开支,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夏艳华:同意。
高健:我原则同意两位主任的意见,我和夏主任现在都在区政府大院办公,孙主任负责颜神古镇拆迁项目,大家继续在开发区办公确实不利于工作交流和开展,目前来看区住建局二楼是最合适的办公地点,也是区委主要领导同意了的。请孙主任做好与两办的沟通协调,党政办公室抓紧与区住建局办公室对接,做好具体落实,尽快完成改造装修,早日搬回来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