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城东街道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东街道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办公室、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城东街道烟花爆竹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城东街道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为依法依规有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淄博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职责》有关要求,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管控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社区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社会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依规打击整治违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宣传引导,突出督导检查和考核问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杜绝在重点管控时段出现空气质量指数(AQI)“爆表”情况,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

二、重点管控时段

即日起至 2024年3月11日为重点管控时段。

三、管控区域及要求

严格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划定的禁燃禁放区域和有关要求执行。

          四、管控措施

(一)强化 “销售源”管理

严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以集市、农贸市场等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强化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管控,对巡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配合上级部门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烟花爆竹网络销售监管,强化“线上”销售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同时加强烟花爆竹重点销售和燃放区域的应急准备,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置。(责任人:芦晓卿、刘云,责任单位:街道安环办、城里派出所

 二)强化 “运输链”管控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街面巡查和治安查控措施,特别是可疑厢式货车、面包车,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旅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等行为,严防运输安全事故。责任人:黄帅、伊佳,责任单位:街道建设办

(三)强化 “燃放端”管控

1.做好村、社区、单位的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辖区LED屏、宣传条幅、倡议书多种方式大造声势,制定并宣传《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负责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规燃放案例进行曝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加强与区网信办和对街道影响力大的主流媒体对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网上舆情风险研判和处置。(责任人:罗晓彤、李硕,责任单位:街道宣传办、各村社区

2.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人力结点布设,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巡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依法依规查处。(责任人:芦晓卿,责任单位:城里派出所各村社区

3.发挥“一网三联”作用开展宣传。引导街道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落实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禁燃禁放专项党建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微网格长、中心户入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责任人:马秀峥,责任单位:街道党建办、各村社区

4.做好学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共同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社会氛围。(责任人:刘冰,责任单位:街道社会事务办、城东中心校、城东中心幼儿园

5.做好辖区书店、影院、网吧等文化单位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督导落实,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负责在各类文化活动演出中进行禁燃禁放宣传。(责任人:刘冰,责任单位:街道文旅中心各村社区

6.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空气环境质量稳控力度,根据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的预测和预警发布情况加大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做好禁放区内居民烟花爆竹燃放劝导、解释和制止。开展企业的禁燃禁放宣传、监督工作。(责任人:刘云,责任单位:街道安环办各村社区

7.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责任人:吴茂义,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

8.做好街道辖区工商业户、餐饮单位、商超等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督导落实,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及时规劝、阻止顾客燃放行为。同时结合移风易俗工作,提前摸排红事时间,引导相应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人:吴茂义、罗晓彤、李硕、刘冰,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街道宣传办、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9.做好物业公司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宣传教育、督导落实,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人:黄帅、伊佳,责任单位:街道建设办、各村社区

10.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全员宣传和入户告知,通过宣传进楼宇、“敲门行动” 和烟花爆竹“换购” 活动等方式,结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文明过节、绿色过节。成立专门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巡查、告知、劝阻工作力度。(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责任单位: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社区)和有关办公室、中心、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和有关办公室、中心、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禁燃、禁放工作常抓不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和有关办公室、中心、单位要通过微信、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曝光违法行为,教育警示群众,同时要加密舆情监测,加强研判处置,做好正面引导。对出现的不利舆论,及时有效应对和管控,严防负面舆情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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