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博山镇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包片包村(居)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博山镇
发文字号
博镇办发〔2024〕8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824H/2024-5487036
成文日期
2024-08-22
发文日期
2024-08-23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镇党政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包片包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博镇办发〔2024〕8号
各基层党组织,各办公室、中心,驻地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包片包村(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包片包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包片包村(居)工作,明确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确保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及时、高标准落实,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强势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全镇38个村(社区)的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
二、遵循原则
1.全面负责的原则。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要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所包村各项工作,熟悉掌握所包村(社区)所有情况,包括党务、村务、财务、信访稳定、经济运行等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一包到底的原则。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是党委、政府与所包村协调联络、推动工作落实的桥梁纽带,是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参谋助手。包片人员要认真履行包村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带领包村(居)人员恪尽职守,对所包村(居)各项工作全程服务、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监督。
3.服从大局的原则。包村人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全镇一盘棋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权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职责
1.做到“四个必到”:凡是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主题党日等重要会议必到;凡是村(社区)发生突发事件、出现个访群闹等关键场合必到;凡是村(社区)迎接上级检查、现场观摩等重要活动必到;凡是村(社区)开展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重要行动必到。
2.坚持“四个把关”。凡是涉及村级班子的人选必须把关;凡是涉及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三资”事务必须把关;凡是涉及招商项目、农业项目等关乎本村(社区)民生和发展的工程项目必须把关;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注度高、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必须把关。
3.落实“四个监督”。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和“村级规范化”工作涉及的重要事项必须知晓并监督;对村(社区)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必须知晓并监督;对村(社区)谋划实施的工程项目、民生实事等进度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知晓并监督;对村(社区)信访人员、特殊人群等重点人群动态、村级重要活动必须知晓并监督。
4.掌握“四本台账”。必须熟悉掌握基本村情(社情)、主导产业、发展思路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聘用人员、后备干部等基础信息台账;必须熟悉掌握“一网三联”网格划分和积分奖惩台账;必须掌握通过大走访、民情恳谈会等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和民生需求台账;必须掌握“十必报”、自然资源“背书”、每周包村(居)工作任务清单等每周工作台账。
5.做好“四个引导”。做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做好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的落实引导;做好“三务公开”及“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规则、村级规范化等制度的执行引导;做好干部、群众按章理事、依法办事的法治引导。
6.协调“四种关系”。积极协调好区直有关部门与村(社区)之间的关系;积极协调好镇直部门、驻地单位与村(社区)之间的关系;积极协调好村(社区)“两委”成员之间的关系;积极协调好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的关系。
协助镇党建办做好“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管理考核及评先选优推荐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
1.实行包村工作“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全镇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每周学习一次村级规范化相关政策规定;每周学习后立即对村级规范化知识进行一次随堂考试;每周除周六下村日外,要到村(社区)至少工作一天;每月进行一次村级规范化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包村(居)工作例会,抽取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对包村(居)工作进行汇报,切实把村级规范化落到实处。
2.建立包村激励机制。原则上,由党政成员担任六大片区片长,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包片干部,每个村(社区)由一名编制内机关干部担任包村(居)干部,包村任务重的村(社区)适当增加包村(居)力量。与干部使用挂钩,按照“好,一般,差”三个层次,根据包片包村(居)工作成效(包括人居环境整治、“一村一业”成效、市民投诉办理、“十必报”、自然资源背书等方面,重点看变化),对包片包村(居)工作进行评估,其中“好”的比例不少于总数40%。评估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优秀的,将在定向招录、遴选、提拔、职级晋升、重用等工作中优先予以推荐。与绩效补贴挂钩,在全镇年度绩效补贴总额中,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作为包村(居)工作绩效。包村(居)工作绩效中60%作为基本绩效。剩余40%作为奖励绩效,用于包片包村(居)工作评估为“好”的包村(居)干部的绩效发放。工作评估结果“差”的,取消包村(居)绩效发放。
3.实行包片奖励机制。包村(居)工作评估结果,按照片区划分,原则上各片区根据20%比例确定“好”等次,所包村(居)出现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违法占地等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一票否决”,包村(居)工作直接定为“差”等次。评估结果总成绩排名第一的片区,“好”比例可提升至50%,排名倒数第一的片区,原则上取消“好”等次。最终比例以党政联席会研究结果确定。
4.责任追究制度。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只作表面部署,不认真分析研究消极应付的,对主观上不作为、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诿,敷衍了事,措施落实不力的,按照“谁包村(居)、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严格纪律
所有包片包村(居)机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各项要求,自觉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在所在村(居)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公款吃喝;不准收受土特产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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