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04F490900698/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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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行政权力

法律依据

备注

1

 

牌匾设置备案

其他权利

《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场所设置牌匾的,应当按照牌匾设置规范设置,并向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牌匾设置备案

二、办理条件

1、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牌匾

2、因特殊需要设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材料

1.牌匾备案设置备案表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人提供或共享系统共享)

3.设置门头牌匾的位置示意图、效果图(申请人自备)

四、办理流程

受理:执法局许可科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材料补正决定。审核:行政许可科对现场核查结果提出批准意见。办结:并出具相关手续。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 《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场所设置牌匾的,应当按照牌匾设置规范设置,并向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七、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八、窗口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4912319   邮箱:zfjxkk@zb.shandong.cn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博山区颜山公园路43号综合行政执法局208

网上办理:http://zbbszwfw.sd.gov.cn/bs/public/index

十、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0533-413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