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A)类
博综执法字〔2026〕34号 签发人:周健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5824号提案的答复
刘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身边难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
持续深化“红齐365红色物业”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质效。积极指导小区依法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目前全区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达96%,为业主诉求表达、物业管理规范运行搭建了高效协同平台。常态化开展业委会(物管会)成员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提升自治组织规范履职、沟通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能力。
(二)坚持分类施策,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
严格落实“一小区一策”整改提升机制,2026年制定整改提升项目754项,聚焦服务提质、设施维保、环境整治、诉求化解四大重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推动小区物业突出问题靶向整改、逐项清零,目前已完成238项。统筹推进老旧电梯更新、充电设施建设、环境提升等民生工程,持续补齐老旧小区硬件短板,破解设施老化、维修资金不足、收费难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监管评价体系,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建立日常督导、专项检查、信用评价、考核奖惩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专项督导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后进小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信息“三公开”制度,全面推广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52个物业小区服务合同。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居民满意度、问题整改率、投诉压降情况作为核心指标,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续约、退出挂钩,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四)畅通沟通渠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健全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多方力量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构建“区直部门、镇街、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五级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区法院成立物业纠纷专业审判团队,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闭环处置。2026年以来,持续开展“物业专班进社区”“物业开放日”等活动32场次,常态化召开业主座谈会,畅通业主诉求表达渠道,累计诉前化解物业纠纷15件,推动多起物业纠纷在诉讼程序中调解、撤诉,物业投诉总量持续压降,2026年1-3月,全区物业类投诉同比下降14.4%,实现投诉总量连续稳步下降。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我们将持续落实您的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加大业委会(物管会)培育指导力度,规范自治组织运行,提升履职能力,夯实基层自治基础。二是持续深化分类治理,严格落实“一小区一策”,加快老旧小区设施改造与服务提升,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三是持续健全监管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物业企业准入、运营、退出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服务提质增效。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普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居民契约精神与参与意识,畅通协商议事渠道,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社区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4915209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