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A)类
博综执法字〔2026〕31号 签发人:周健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5111号提案的答复
孟维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及完善设施维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设施建设布局,夯实安全运行基础
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扩面提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设充电车棚554个、充电桩端口11444个,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控系统179套,从源头减少“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制定“一小区一策”整改提升项目754项,聚焦服务提质、设施维保、环境整治、诉求化解四大重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指导物业企业定期开展设备巡检维护,保障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推动小区物业突出问题靶向整改、逐项清零。
(二)规范运营服务行为,强化收费与运维监管
持续深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信息“三公开”制度,督促全区物业企业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履约情况、公共收益收支等核心信息,主动接受业主监督。针对物业服务短板弱项,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题授课,组织镇街、物业企业、业主代表开展互学交流活动,全面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三)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畅通诉求处置渠道
建立市场监管、消防、镇街等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聚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计费收费、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联合督导与专项检查,形成齐抓共管、闭环处置的监管格局。持续开展“物业专班进社区”“物业开放日”等活动32场次,常态化召开业主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业主关于充电设施使用、收费、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畅通业主诉求表达、意见反馈渠道。依托五级联动调解机制与区法院“王飞工作室”专业审判团队职能,推动多起物业纠纷在诉讼程序中调解、撤诉,实现矛盾前端化解、闭环处置,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与居住安全。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我们将持续落实您的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计费与运维监管,将充电桩运营维护、收费公示等情况纳入物业服务日常督导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对计量不准、运维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整改。二是持续提升设施建设标准,结合 “一小区一策” 整改提升,进一步规范充电车棚建设,完善防风防雨、消防应急、车辆固定等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持续压实物业管护责任,将充电设施日常维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情况纳入物业星级评定与信用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物业企业实施约谈和限期整改。四是持续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与常态化抽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与充电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4915209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