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物业公司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的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43
建议人: 董文颖
主办单位: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6-1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董文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物业公司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收费与公共收益管理

推行《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镇街、社区、业委会(物管会)参照文本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摸排,特别要求新入驻或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时,严格按示范文本签订或变更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及公共收益管理。针对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累计培训物业从业人员180余人次,有效增强物业企业法律意识和规范管理能力。指导、监督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每季度末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等信息,并将公示照片报镇街、社区备案。积极总结推广城东街道翡翠园小区“共管账户”经验,不断规范公共收益管理。

(二)强化执法协同与纠纷化解

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沟通渠道,持续开展“物业专班进社区”活动81次,联合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召开座谈会103场,收集意见建议152条,化解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等矛盾纠纷138件。开展镇街、物业企业、业主代表互学活动3次,6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现场观摩、经验分享,借鉴优秀做法,不断提高物业企业整体服务水平。积极推广城东街道“基础价格 + 附加服务”收费模式、城西街道“1+3+N”投诉处置机制。

(三)维护小区秩序与法治建设

完善《住宅小区基础信息台账》《小区业委会建设台账》等7个基础台账,涵盖153个住宅小区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为法治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累计成立业委会77个、物管会66个,推动业主自治组织规范化,强化基层自治、法治基础。开展楼道畅通、窨井盖治理等专项行动,整改安全隐患问题。邀请法院、公安、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累计培训物业从业人员180余人次,有效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与纠纷处理能力。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我们将持续落实您的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收费监管机制。老旧小区推广“物业先行”试点模式,物业提前介入改造,试行“酬金制”物管模式,形成服务、收费透明化管理体系。建立“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动态联动机制,实现全区收费公示全覆盖。指导业委会(物管会)积极履责,提升规范管理能力。二是深化部门协同与执法联动。建立跨部门“一站式”诉求解决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开展小区秩序专项整治,对扰乱小区秩序的业主,依法曝光典型案例。三是提升自治与共治效能。各镇街年内组织业委会(物管会)不少于4次法律培训,推广域城镇“履职正负面清单”、山头街道“五方联动”治理模式。引导业主参与公共收益管理,激发“共建共享”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物业公司按照标准收费;二是支持、协助物业公司管理,敦促欠费业主履行义务;三是对扰乱小区秩序和不遵守业主公约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支持物业公司对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依法追索并在小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