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冯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提案内容我局领导非常重视。
1.结合新《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组织镇街、社区及物管企业开展维修资金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维修资金的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同时发动镇街、社区力量,提升社会对维修资金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利用媒介发文宣传,使业主明确主体权益,加强业主参与、监督意识,同时借助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及手机客户终端的使用,发挥业主在维修资金使用中的知情权、表决权,监督对维修资金使用的进度,保障业主权益。
2.推进维修资金续缴进度。通过宣传维修资金使用作用,提升业主对维修资金续交的热度,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通过民主选择、突出业主意愿,采取多种续缴方式,保证维修资金的持续平稳运作。
3.继续加强维修资金的补缴工作,对仍未缴纳维修资金的开发商,采用发送催缴通知书的方式,督促其积极补缴,保障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