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博山区第一中学周边交通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33004
建议人: 李宁
主办单位: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5-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博山区第一中学周边交通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提案内容我局领导非常重视。

我局将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和城西街道对博山一中周边的市容秩序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治理:

1 加强与学校沟通,掌握流动摊点活动规律,制定重点路段定人定岗错时管理方案,将管理任务分解到人,做到学生上学前提前到岗,学生放学离校后再撤岗;

2 对学校周边加大巡查密度,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拉网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治理,有效保障了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3 通过“机动巡查+定人定岗”管理方式,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对乱发宣传品广告传单,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乱设广告牌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527

建议:1.为博山区第一中学配备一定数量的校车,满足家校距离较远学生的路途安全需要。鼓励家住学校周边的学生徒步上学放学。2.开放学校附近的开阔区域作为接送学生的临时停车点。3.在早7:00-7:50,晚17:50-18:20时间段,李家窑北街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金凤路路段禁止机动车辆掉头。4.凤凰山路、凤凰山东路、凤阳街、金凤路、李家窑北街实行分时段禁停,即在6:00-20:00全路段禁止停车,20:00-次日6:00全路段单侧停车。及时清理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和占道经营的情形。5.将金凤路与中心路路口排水设施更换为防滑材料,避免非机动车辆雨雪天气时在此处发生侧滑。拆除在公共道路上私自建设的阻碍正常通行的违法建筑,修复破损路面。6.在冬天降雪后,市政环卫部门、街道和社区第一时间彻底清除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积雪,避免因车辆打滑、行人与机动车抢道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7.利用新媒体形式,增加文明出行等内容的宣传频次,如建议小顶山居园、晨光花园、晨光山水园、颜山国际、金凤园等小区业主在早晚高峰期间,尽量绕行凤凰山西路、凤凰山路、张家顶路等非拥堵路段;鼓励绿色出行、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