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80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4-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C

 

 

 

 

 

 

博综执法字202349                  签发人:周健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805提案的答复

 

区农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提案内容我局领导非常重视。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开展了“物业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进社区”暨“物业开放日”活动,“红色物业暖人心”义诊活动,住宅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全面排查摸底,广泛听取民意,着眼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不断开创物业管理“提效争先”工作新局面。

一、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收费与提供服务水平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强化保障,理顺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三级责任体系,从理顺职能、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入手,着力破解物业管理主体权责不清、管理缺位的难题。二是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费用的收支监管,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共收入、维修资金使用等内容,向业主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知情权。

二、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落实属地化管理,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对不能正常履职的业主委员会,依法重新组织换届改选在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中把好关选举出真正无私并以为小区业主服务、得到业主支持的业委会成员。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融洽和谐的良好关系。

三、关于加强对小区物业监管的建议。一是努力打造红色物业。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二是加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利用物业信用管理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落实属地化管理,严格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评分细则》、博山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对物业项目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与物业企业市场准入挂钩,对等级评定低、诚信度不高的企业,严禁参加物业项目招投标,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的有结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宣传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打造一批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星级服务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411

 

 

 

 

 

联系单位: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4915209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