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752Q/2026-556520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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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62;邮箱:bsqzjj@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突出信息公开时效性,满足群众需求与住建事业发展。

1.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各类信息共88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依申请公开审查机制,重点对答复内容、法律条文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合法合规。2025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与去年相比增加7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政府信息审核管理,健全“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信息员”三级审核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对信息公开属性、是否涉密、准确程度等进行多轮把关,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信息严禁公开,对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4.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优化设置栏目,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动政务公开与住建领域生产安全深度融合,组织燃气公司与建筑施工企业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暨“政府开放日”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安全手册、现场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向来往市民普及燃气安全、建筑安全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

5.监督保障方面。印发《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严格落实 “一把手” 负责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时限、格式等知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人员保障力度不够,存在一段时期内无牵头人员负责,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人员也时常变动的问题。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沟通不到位,特别是对于非本机关制作的信息解释不到位,导致出现同一政府信息多次被提交申请公开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人员保障体系,明确办公室固定1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也分别确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形成了办公室负总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对于职能划转、非本机关制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申请,在出具答复书的同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年内在处理已划转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主动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并告知其信息制作、保存机关,帮助申请人及时获取了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区政府交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按照要求主动公开4件,其他4件为依申请公开。收到办理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班,通过现场督导办理,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征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答复。其中已解决的A类办理件6件,近期可以解决的B类办理件2件。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高度重视B类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对该类建议提案继续跟踪办理,争取早日完成各代表和委员所提的建议和提案。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主动靠前,做好与申请人的联系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物业职能划转方面的信息申请,不再是单一的按照要求回复电子邮件,而是在正常渠道回复的同时主动打电话与申请人联系,做进一步的说明,避免文字回复上的局限性,使申请人感到更加亲切和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