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房屋建设领域“两拖欠”问题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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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52Q/2025-556942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房屋建设领域“两拖欠”问题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项目: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房屋建设领域大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履行各自职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仍有少数项目因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访事件。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下3个项目在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实现零投诉,现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1.淄博市城德汇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齐鲁医药谷建设项目,项目经理王洁
2.淄博美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山东川建建工有限公司施工的淄博美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吨轻量化商用车零部件智慧工厂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夏振荣
3.淄博纬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理想嘉园项目,项目经理李怙闲。
二、以下2家施工企业法人主动靠上、积极配合,履行施工单位职责,现场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现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1.淄博锦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李博林
2.淄博润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康成海
三、以下2家建设单位存在对工资拖欠问题协调处置不力,导致多次出现拖欠工资投诉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现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给予信用扣分、责令整改,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涉及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奥齐(淄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原山麓院项目)
2.淄博悦景置业有限公司 (龙泉家园项目)
四、以下3家施工企业存在未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造成影响,现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给予信用扣分,责令整改;本地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涉及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原山麓院项目)
2.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泉家园项目)
3.淄博鲁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锦绣佳苑项目)
五、以下2家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对出现的工资拖欠问题处置不力,导致反复投诉,影响恶劣,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施工总承包企业慎用。本地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外地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山麓院项目)
2.淄博绿环建筑工程涂料有限公司 (中博城项目)
六、以下2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造成不良影响
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原山麓院项目)
2.江苏尔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山麓院项目)
七、以下8名人员(含劳务带班、包工头)采取扰乱公共秩序方式进行投诉上访,或以讨要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其他款项,或在相关部门已经受理协调过程中,仍发生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建议施工企业慎用
1.张 清 原山麓院项目木工班组负责人
2.张 波 原山麓院项目钢筋工班组负责人
3.庄元村 原山麓院项目架子工班组负责人
4.谢 强 原山麓院项目混凝土班组负责人
5.任 其 原山麓院项目木工班组负责人
5.刘正军 锦绣佳苑项目混凝土班组负责人
6.周忠洪 佳和花苑二期项目抹灰班组负责人
7.王 超 如园项目劳务班组负责人
8.赵忠平 龙泉家园项目油漆工班组负责人
被通报批评企业,要立即对涉及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其他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