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关于提高清洁取暖电代煤改造用户取暖设备使用率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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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52Q/2023-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2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蒋永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清洁取暖电代煤改造用户取暖设备使用率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问题
自2017年我区实行清洁取暖工程以来,博山区住建局每年都制定相关文件要求镇办积极开展清洁取暖工程宣传,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好处的认识和燃煤取暖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各镇办都设置有专职的清洁取暖安全员,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清洁取暖设备设施运行及监督工作。
二、关于调整用电补贴标准问题
根据市、区清洁取暖实施文件,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电量不足60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推行峰谷电价政策,电代煤用户采暖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对未配套管道天然气的用户,按照每户每年400元(8瓶液化石油气、每瓶50元)的标准补贴。
因各村各户冬季生活习惯不同,取暖用电量也各不相同,如果统一将用电量低于500度的用户停发补贴,将不符合文件规定,也会损害确实用电取暖但用电量较低的群众的利益。
三、政府补贴要及时发放问题
截止2023年初全区2017-2019采暖季的运行补贴已发放完毕,2020采暖季清洁取暖用户的运行补贴已发放至50%。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2023年将2020年度清洁取暖用户运行补贴全部发放完毕。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