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3006)整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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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52Q/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300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东北处建筑工地无任何手续在变电站旁新建厂房,占用耕地,更改土地性质,要求查处。
二、整改措施
1.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该地块土地性质、建设手续等情况。
2.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处理在萌芽,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整改成效
1、经核查确认,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蛟龙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存量建设用地,但不符合规划,已上报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2月8日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4320元,目前已执行到位。
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