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市博山区供热服务保障中心供热维修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752Q/2026-55804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博山区供热服务保障中心供热维修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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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博山区供热服务保障中心供热维修服务指南
供暖季期间用户可拨打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4151110反馈用热情况,也可拨打各所属片区供热管家电话反馈报修(各片区供热管家联系方式已在各小区张贴)。
办理事项名称: 供热维修
办理事项类型: 供热费收缴、供热维修或相关服务
线上线下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热线电话0533-4151110;线下渠道:淄博市博山区热力公司客服大厅
办理时限: 24小时
网点设置: 淄博市博山区热力公司客服大厅(地址:博山区叠羊路8号,电话:0533-4151110)
办理程序 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关闭供回水阀门→→进行维修→→打扫现场。
服务标准: 一、服务态度标准 1、工作时间佩戴工作牌,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热情接待用户来电、来访,认真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2、供暖期间,解决用户采暖中的实际问题。因维修等原因需出入用户家中时要穿鞋套,以保证用户家中清洁。 3、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运行期间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保证用户随时联系。 二、服务内容标准 1、供暖期:当年11月5日0时到次年的3月15日24时,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区政府下发通知为准。 2、供暖温度:室内采暖设计、设施安装、保温措施合理,按时足额缴纳取暖费的用户,公司按时、保质供热,在采暖期内,用户起居室温度为:不低于18℃。 3、维修范围:以供暖设施的产权界定为准,原则上谁的产权谁负责维修、管理。若用户申请上门维修时,要首先了解清楚供用热设施产权范围,向用户解释产权范围后帮助用户调节开关、阀门、排气等工作,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效率标准 1、一般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到场,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热。 2、较大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到场,2天内恢复正常供热。 3、用户提出的疑难问题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及时向用户作出合理解释。 四、服务纪律标准 1、服务用户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供热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用户吃、拿、卡、要。 3、供热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服务承诺: 1、供暖季期间向热用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供热服务,如因故障、检修等情况需暂停供热时,将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2、用热群众如遇用热问题,可直接拨打热线服务电话0533-4151110,将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向用热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3、用热群众如有投诉问题可拨打0533-4151110反馈,我们将竭诚为用热群众解决用热问题。
便民措施: 1、全力推进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整体提档升级和全面创新。
2、努力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满意的服务,逐步实现供热行业服务体系制度化、规范服务常态化,力争达到供热服务受理零推诿零差错、热用户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