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博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1884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博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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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博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也明确提出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政府决策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同时充分考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公共利益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因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遵循原则

一是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式,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是民主决策,坚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依法决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三、编制过程

2025年2月,博山区司法局起草《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共收集到建议项目2件,均符合《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论证研究,确定将区文旅局提报的“博山区琉璃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列入决策目录草案,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4月19日,《目录》经2025年第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报请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内容

一是文件提出对列入目录管理的事项要严格依据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对每个程序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二是通过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征集,确定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具体为《博山区琉璃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承办单位为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内容为立足博山琉璃发展历史和产业现状,明确琉璃产业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系统谋划产业发展路径,进而提升产业整体效益,推动博山琉璃成为国际知名文化产业品牌。

五、推进措施

一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各项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因法律、政策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目录事项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论证研究,并提出增加或调整建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程序,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单位:博山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0533-418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