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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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540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15:54:2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现就《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内容作如下解读:
2022年8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10月3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路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淄博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7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相关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博山区统计调查工作,更好发挥国家调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制定《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路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淄博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7号)制定。
《通知》分三部分,一是提高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机制,保障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求有关部门从持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持续落实国家调查制度方法要求和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三个方面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大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明确提出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工作保障、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单位沟通协作、加强调查网点建设等5项内容。
解读机关: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
联系电话:0533-42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