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2-526041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9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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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博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2022年7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38号),为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淄博市博山区气象局组织修订了博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博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三、内容解读

预案包括总则、运行机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8项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干旱等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二)运行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各部门单位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包括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优化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开展极端灾害性天气机理复盘研究,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应用等。

(四)预警发布与传播。包括预警信号发布主体、级别、内容以及传播机制等。

(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包括分类防范和预警科普,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应急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相关要求。

(六)应急保障。对通讯、电力及预案准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七)预案管理。对预案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了规定。

(八)附则。对气象灾害相关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

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改总则内容。编制目的中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有关内容,增加编制依据,调整预案适用范围切合实际,简化工作原则。

(二)完善运行机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指挥机制改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使运行机制更符合当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预案衔接方面,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并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

(三)完善监测预警。原有监测预警内容增加了开展极端天气过程复盘、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应用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支撑。

(四)将预警联动防范改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增加了低温、干旱两个灾种的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预警防范措施,涵盖了我区可能发生的14种气象灾害种类。

(五)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在应急保障中增加了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并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准备情况检查的要求,通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通过应急响应准备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预案相关规定和措施。

)修改附则。补充完善了名词术语内容,增加了低温、干旱的定义和解释。

五、政策解读单位

淄博市博山区气象局   0533-418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