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24〕12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59804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文日期
2024-05-31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提质增效,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教育资源扩增优化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调整完善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优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扩建2所幼儿园,打造5个智慧教育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实施巾帼促就业计划。举办“春风行动”女性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实施“‘雏凤’助飞、企业赋能、就业帮扶、岗位建功”四项促就业计划,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供需对接服务。开展创业培训、电商直播、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应训尽训”,全区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区商务局)
三、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为全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筛查率达到90%。实现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全覆盖,持续开展女性安康和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工作。推进适龄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
四、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实施“家庭共成长”计划,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打造专业化指导队伍,年内培训家庭教育骨干不少于200人。实行“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结对共建模式,启动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巡讲,为不同学龄段家长提供家庭教育一站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行动。宣传新型婚育文化,打造特色青年交友联谊品牌,年内举办不少于6场青年婚恋联谊活动。提高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区医疗保障分局)
六、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行动。聚焦“5分钟儿童友好生活圈”建设,融合各领域优质资源,在城乡社区层面,建设3个儿童友好共建联盟试点,打造社区儿童友好生活圈。依托10个市级儿童友好实践基地,融合文旅、科普、研学等元素,持续开展“儿童友好 孝乡童行”主题系列活动,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各成员(特邀)单位,各镇(街道)〕
七、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提质行动。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督导,兜牢入托婴幼儿安全底线。组织托育机构参加淄博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单独、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为职工提供子女托管服务,开展寒暑假职工子女托管班不少于10个班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
八、实施“阳光成长”青少年身心健康护航行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不少于60场。持续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稳定达标。依托博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家长课堂、模拟法庭等家庭教育活动不少于7次。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不少于10场,邀请学生及家长到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4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指引。(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九、实施“润童心”儿童素养提升工程。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非遗、戏曲、陶琉等知识讲座、培训、辅导活动10场。推进科普服务均衡普惠,开展科普大篷车巡展8场次、青少年“蒲公英”科普大讲堂3场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
十、实施特殊困难儿童关爱项目。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慈善圆梦·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确保享受民政保障的孤困儿童就学资助实现全覆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为0-17周岁符合条件且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实施“爱心妈妈”结对帮扶计划,持续推进“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
本通知由博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表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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