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工作,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大样本轮换。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为做好我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大样本轮换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样本。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涉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等住户类调查项目,此次样本轮换对象为博山区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在全区范围内抽取12个调查小区,组织约1200户进行摸底调查,抽取首批、次批样本各120户先后进入调查,调查周期共5年(2023-2027年)。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住户采用电子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属镇(街道)、村(居)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包括样本框信息核实、辅助调查员选聘等后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大对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

三、时间要求

大样本轮换工作从202112月开始到202211月结束,202212月新样本正式启用。

20223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小区名录作为抽选调查小区的样本框,完成调查小区样本框核实更新及抽样所需资料的填报工作。

20227月底前,完成12个样本调查小区的抽选和落实、辅助调查员选聘和住宅名录库编制等现场调查前期工作。

20228月底前,完成约1200户样本框内住户的现场调查、大样本代表性评估、样本抽样框构建和住户样本抽选工作。

20229月底前,完成调查人员培训、新样本代表性评估、调查户落实等工作。

202210月——11月开始试记账工作。

202212月起,按照新周期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实施常规调查并定期发布调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发改、财政、统计、民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工会、融媒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博山调查队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镇(街道)、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大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支持保障。区发展和改革局要配合博山调查队统筹做好大样本轮换工作,充分给予大样本轮换工作必要支持。区财政局要保障大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经费充足,参照博山收入水平、物价水平、上级要求等因素,确定记账户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助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同时为开展电子记账提供必要的设备或经费。区统计局要根据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小区资料。区民政局要帮助协调相关镇(街道)、村(居)委会配合做好记账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区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大样本轮换工作,保障现场调查、样本落实及样本正式启用后的调查工作、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工作(资格审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博山调查队的指导下负责记账户的培训、账本收发、电子记账监管、数据采集及日常访户等工作。博山调查队要积极推进电子记账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三)保证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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