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简明问答:《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225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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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修订《博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答: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现象,通常由无风、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堆积形成。其对人的健康危害显著,可诱发急性症状和慢性疾病,需通过预警提前实施减排措施降低污染危害。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精准治污的要求,我区根据上级新修订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应急措施,提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例如,臭氧污染应对方式调整、预警发布提前至48小时等,都是为了更及时保护群众健康,减少对生产生活的不必要影响。

问:修订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应急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了以下法律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企业减排责任。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差异化管控要求,推动企业绩效分级。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程序。

问:新政策对普通居民和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对群众来说,预警提前发布,大家能更早做好防护(如减少外出、戴口罩)。臭氧污染天会收到健康提示,但不再停工停课,生活更便利。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需遵守规定,尽量选择其它庆祝方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对工业企业来说,高污染企业需严格执行停限产,但绩效等级高的企业可减少限制。工业企业必须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方案,否则将面临处罚。同时施工工地可继续混凝土作业,但需加强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问:重污染应急期间企业不执行应急措施会怎样?

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必须按预案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方案,并在预警期间落实停限产、错峰生产等措施。未执行措施的企业将依法处罚,违规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等级降级,甚至移出保障类清单,丧失政策优惠。同时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升级环保设施、申请高绩效等级方式,可减少停限产比例,保障生产连续性。

 

解读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联系电话:0533-425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