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专家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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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5196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解读人:博山区统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王荣业 联系方式:0533-4110182
近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公众理解文件,现邀请在农业普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博山区统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王荣业解读如下。
问:什么是农业普查?
答:农业普查与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同样都是国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通过普查,能够建立完备的普查对象信息库,为常规统计调查提供基础,确保农业农村统计在普查之后能持续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
问:农业普查什么时候开展?具体时间安排?
答:农业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份,本次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本次普查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时间为2025年至2026年,主要是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宣传、人员培训、清查摸底等前期工作,为普查登记做好准备。二是现场登记阶段,时间为2027年1月至5月,正式入户开展普查登记,并做好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时间为2027年6月至12月,根据现场登记阶段获取的数据,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时间为2028年至2029年,包括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问:与“三农普”相比,本次普查手段有什么新变化?
答:在精准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和设施农业状况等应用场景时,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的数智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了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实现普查数据的共治共享。
问:普查资料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或企业商业秘密?
答:不会。普查过程中,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在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以及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也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问:普通农户应如何配合农业普查工作?
答:依法配合普查是每个普查对象的义务,正式普查登记开始后,普查员会主动上门登记普查资料信息,普通农户完成普查登记流程需要半个小时左右,请耐心回答普查员的问题,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填报普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