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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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225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近日,博山区修订印发了《博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针对群众关注的几个问题,我们邀请到了在天气、环境方面有丰富经验的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李自强进行解答。
一、应急预案调整的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为响应国家“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号召,我区依据最新版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本地污染源特征,对原有预案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此次修订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减少对民生和经济的不必要干扰,同时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
二、应急预案的四大关键调整
一是臭氧污染应对策略优化。臭氧污染成因复杂,传统应急减排措施效果有限。新版预案明确:臭氧污染期间不再启动应急响应,改为通过实时监测和健康提示引导公众防护,同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日常监管。此举避免了“一刀切”管控,既保障群众健康,又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二是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预警发布时间从“提前24小时”延长至“提前48小时”。这一调整基于气象与污染扩散模型预测能力的提升,为公众预留更充足的防护准备时间,也为企业落实减排措施提供缓冲期。例如,学校可提前调整课程安排,工地可优化施工计划,减少突发管控带来的混乱。
三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精细化。新预案中,混凝土浇筑作业不再被禁止,但要求工地严格落实覆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调整原因有:一是混凝土湿法作业本身扬尘较少;二是避免因全面停工影响重点民生工程(如医院、学校)的进度。
四是全域禁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应急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烧会瞬间释放大量颗粒物(PM10、PM2.5)和有害气体,加剧空气污染。禁放措施直接减少污染物排放,是保护公众健康的“快速见效”手段。
三、工业企业绩效评级:环保与发展的双赢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我区对涉气工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根据指南大部分行业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最优,D级最差),少数行业将企业分为绩效引领和非绩效引领两个等级。
依据指南,A级企业是采用国际领先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放数据稳定达标,且环保管理规范的企业。B级企业是达到国家或省级排放标准,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的企业。C级企业是基本达标,但存在一定管理漏洞的企业。D级企业治理水平相对落后,排放超标风险较大的企业。
通过分级管理可以对工业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高等级企业(A、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在应急期间可少限产甚至不限产,低等级企业(C、D级和非绩效引领企业)则需大幅减产或停产。例如,A级水泥厂仅需减排30%,而D级企业需全面停工。当然企业可以通过改进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可获得更高评级,从而减少生产受限。这既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也推动行业整体绿色转型。
解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李自强 联系电话:0533-425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