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持庆解读《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54206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领导干部解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持庆解读《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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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市交通运输局立即会同市发改、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申报工作。经过编制申报方案、市政府领导线上答辩等程序,2022年10月29日,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创建城市。按照市级部门要求交通运输局征询区发改、公安、商务等部门建议,形成起草了《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工作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45号)

问:《工作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到创建期末(2025年9月),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3%,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

问:《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规划建设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站,优化快递自提点,满足社区、学校、商务区等主体配送的要求

二是加快城市配送车辆推广使用,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优惠政策,完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奖补规程,支持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加强配套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支持。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政策,为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和便利的通行、停车政策,建立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城市绿色配送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试点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满足政府对试点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试点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并且鼓励试点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

五是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鼓励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先进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

六是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积极培育引进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城市配送企业,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标准、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工作,确保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配送车辆(提前)更新、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问:《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