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源泉镇
标题: 源泉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883L/2015-501598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2-0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源泉镇

源泉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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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将源泉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源泉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源泉镇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职此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8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源泉镇人民政府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三是我镇工作人员少,业务工作多,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欠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