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源泉镇
  • 标题

    源泉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发文机关

    博山区源泉镇

  • 发文字号

    源政发〔2018〕11号

  •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883L/2018-1356704

  • 成文日期

    2018-01-28

  • 发文日期

    2018-02-1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效性

    有效

源泉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源政发〔2018〕11号

按照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十个率先突破”相关任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8年省级危房改造计划。

二、时间安排

1、制定实施方案(1月1日-1月31日);

2、镇建委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户进行实地查看、进行招投标采购(2月1日-2月28日);

3、完成招投标等前期手续,确定施工队伍,积极备工备料(3月1日-3月31日);

4、组织施工队伍实施改造,完成50%改造任务(4月1日-4月30日);

5、完成剩余改造任务(5月1日-5月31日);

6、配合上级完成第三方机构验收(6月1日-6月30日)。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1、改造方式。按照上级要求,2018年危房改造以镇为单位进行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危房改造任务。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必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四、危房改造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镇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核备案。镇建委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保留现场照片资料,并报区住建局审批备案。审批结果在镇账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签订协议。由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区住建局一份 ),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5、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竣工验收表。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1、资金发放。危房改造任务经上级验收合格后,镇财政所负责做好专项补助资金的审计、发放。农户自建的发放给农户本人,由镇、村聘请施工队伍统建的经审计后支付工程款,不足部分由农户或镇、村垫付。

2、资金管理。镇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成立源泉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完善工程发包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落实工程监理制度,要在改造施工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阶段,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建设安全要求的需立即告知,并落实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2、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农户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镇建委按照信息系统要求,做好农户纸质档案的整理、制作、上报。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兴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集体所有,原农户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产权归集体所有的住房,入住户有能力自建房或死亡后,空出住房重新按程序确定其它贫困户居住,入住户无房屋出租、转让、买卖权。

3、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的总体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源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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