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源泉镇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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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883L/2022-52452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源泉镇 |
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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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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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该领域无政务公开事项 |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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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 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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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该领域无政务公开事项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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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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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学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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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 ●办学地点 ●办学规模 ●办学基本条件 ●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学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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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学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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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 ●评审通知 ●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 ●评审结果 ●最终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学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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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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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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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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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生 登记 |
新生儿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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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养 登记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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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恢复 户口 |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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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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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恢复户口登记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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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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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长期外出(含婚嫁未迁)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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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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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军入伍注销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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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户口 迁移 |
夫妻投靠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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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子女投靠父母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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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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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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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就业居住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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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技术工人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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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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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属随军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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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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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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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博士后人员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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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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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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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户口迁移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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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 |
变更姓氏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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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变更名字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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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更正出生日期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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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变更民族成份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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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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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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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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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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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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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居住证首次申领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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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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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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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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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居住证签注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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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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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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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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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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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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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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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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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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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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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异地申请 换、补领 居民身份证 |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派出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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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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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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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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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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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 合 业 务 |
政策 法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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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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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监督 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相关政策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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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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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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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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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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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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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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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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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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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 人员 救助供养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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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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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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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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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 时 救 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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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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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审核 审批 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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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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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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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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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业务指导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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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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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治 宣传 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1. 法律法规资讯; 2. 普法动态资讯; 3. 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归集至福建省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或“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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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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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归集至福建省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或“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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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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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 查询 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归集至福建省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或“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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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4 |
法律 咨询 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归集至福建省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或“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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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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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归集至福建省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或“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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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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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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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政预 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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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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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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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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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预 决算 |
政府 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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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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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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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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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预 决算 |
部门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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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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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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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政预 决算 |
部门 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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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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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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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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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就业信息服务 |
1.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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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2.对象范围 3.政策申请条件 4.政策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地点(方式) 7.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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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岗位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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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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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求职信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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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 2.提交材料 3.办理流程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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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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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项目 2.对象范围 3.培训内容 4.培训课时 5.授课地点 6.补贴标准 7.报名材料 8.报名地点(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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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2.1职业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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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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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就业创业证》发放 |
1.对象范围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3.申领条件 4.申领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证件送达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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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更换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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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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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业服务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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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贷款额度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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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6.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6.1.1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 |
1.文件依据 2.对象范围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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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1.2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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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1.3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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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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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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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6.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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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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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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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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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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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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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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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2.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2.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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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2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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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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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2.4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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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3.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3.1.1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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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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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1.3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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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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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养老保险服务 |
5.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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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3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5.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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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3.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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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3.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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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4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5.4.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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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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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4.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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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4.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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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5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5.5.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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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5.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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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养老保险服务 |
5.6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5.6.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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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6.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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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5.7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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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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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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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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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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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该领域无政务公开事项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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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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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国土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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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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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1.《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国土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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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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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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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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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国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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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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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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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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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国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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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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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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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征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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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国土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