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医疗保障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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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医疗保障局 |
《博山区医疗保障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医疗保障系统法治部门、服务型部门建设,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医疗保障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医保字〔2021〕35号)精神,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灵活和有效的行政管理方式,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变革的需要,贯穿了以人为本理念,对于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履行管理职能,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必要手段,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推动行政工作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制定了《博山区医疗保障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开展行政指导要遵循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公正公开原则、便民利民原则、效能原则。
二是明确了实施方式。具体可以采取政策指引、意见建议、提示提醒、劝导警示、示范引领、案件回访。
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行政指导文书、行政指导意见书、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行政指导目录清单内容要求,落实行政指导工作。
三、相关材料
行政指导文书、行政指导意见书、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是推动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配套措施,《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根据权责清单梳理而成,涵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责,概括为七项,每一项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主要指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