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做好烟花爆竹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限制烟花爆竹种类。从源头上把关,要求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采购和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C类、D类等适合日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对其规格、品种等方面进行监管。严禁销售 “专业燃放类”产品。全区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或小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注明燃放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加强宣传,打击非法销售行为。印发《博山区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许可证审批发放流程,审批经营业户43家。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禁限放、安全燃放的宣传引导力度,悬挂安全宣传条幅110条,发放明白纸10000余份。组织公安、消防以及各镇办对集贸市场、小超市、沿街商店等重点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8次。成立10个由科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累计检查零售业户178家次,发现问题33条,整改33条。
三、规范销售渠道。规定所有零售点必须从具备批发资质的淄博泰科经贸有限公司进货,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引导群众到具备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总量控制、安全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布点,并进行严格审批。博山区现有一家批发和一家常年零售企业。
李营建议:1.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时间上,限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地点上,划定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油库仓储、主城区、居民聚居地、交通干线等。细化完善:对于主城区和居民聚居地等居民燃放需求较高的区域,可以设“点”允许居民前去燃放烟花爆竹,如在世纪广场、博山公园、原山等地,圈定有空旷场地的细分地点。同时,要做好消防和安全措施,在相关重点区域巡逻,严防燃放地点越界,在各点提前布置好消防设备,做好防范。2.限制烟花爆竹种类。从源头上把关,引导相关烟花爆竹摊贩和消费者采购环保型烟花爆竹,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倡议大家尽可能少放“挂鞭”,推荐噪声更少、观赏性更佳的“礼花”。3.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倡议由身体健康、腿脚利索的青壮年前去燃放,老人孩子妇女尽量远距离观赏,尤其是孩子,如果非要燃放,也应在监护人陪同下燃放低危险性的小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日期到来之前,就要通过公益短信、微信公众等方式,提醒广大人员注意安全。
陈岩建议:1.定时定点燃放,浓浓年味不可缺“定时”:特定节日可燃放,如除夕、正月十五等有特殊意义的传统节日,晚上10点之前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定点”:以小区或者街道为单位,划定安全燃放区域,兼顾安全、环保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统一,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传统而充满年味的春节。2.定类燃放,安全有序过佳节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心情的方式,但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危害,因此要选择合法可靠的烟花爆竹的销售场所购买。另外烟花品种繁多,应规定哪些类型不适合日常燃放,严禁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保证安全欢乐祥和地进行燃放。3.规范渠道,碧水蓝天共守护将近年关,很多渠道陆续进行烟花爆竹售卖,如微信群、抖音等平台中,售卖烟花爆竹的商家、个人屡见不鲜,其是否具备资质,很多老百姓不得而知。因此,要加强宣传,让老百姓知道网上销售、邮寄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是违法违规行为,并明文规定售卖渠道,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共同守护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