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博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下发博山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管办发〔2021〕19号

  

局各科室,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以更快更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打通服务末梢,达到区镇同权“就近办”目的,现将《博山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博山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施方案

 

 博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博山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和企业,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打通服务末梢,达到区镇同权“就近办”目的,现就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核权下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实质性审核权下放是指将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由各镇(街)受理、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作出审核决定意见,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名义向申请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各镇(街)实施后,按照“就近办理”、“同城通办”的便民多样化要求,实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区镇同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同步办理。

二、工作任务

(一)纳入窗口管理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管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确保10月1日前能够顺利承接。

(二)梳理办理事项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对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梳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与市场主体登记事项“一链办理”的广度和深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指导,对镇(街)受理、审批人员进行基础业务培训;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编写受理材料审查要点,形成全区统一的办事流程、办理要件、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清晰指引,实现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格、流程图、情况说明等内容的精细化和标准化。

(三)规范审批流程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审批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审批,需通过“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并审核,及时让办事群众做出评价,要做到一事一评,并及时登记台账。

(四)建立考核机制

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质性审核权下放承接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承接事项梳理、办结率、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年底进行综合排名。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区镇同权”实质性审核权下放承接工作对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创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协同推进“区镇同权”工作,真正落实“就近办”,方便群众办事,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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