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政策解读:《博山区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索引号: 11370304MB2826017X/2025-55049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解读:《博山区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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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单位: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533-4130329

 

2025年1月21日,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博山区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校车作为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管理与许可审批工作尤为关键。博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细则》,旨在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审批条件和标准、优化跨部门协作流程,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服务优质的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从严把关校车安全,为全区学生幼儿上下学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核心内容

1.明确许可审批“准入门槛”,从车辆、人员、方案、制度、保险等全维度保障安全。一是车辆合规,符合校车安全标准,机动车检验合格且在交警部门注册登记,从硬件上杜绝“不合格车辆”参与校车服务。二是人员合格,配备的驾驶人需取得专门的校车驾驶资格,确保驾驶人具备相应的安全驾驶能力与资质,从源头规避人员操作风险。三是方案可行,运行方案要兼顾效率与安全,避免因路线规划不合理导致的安全隐患。四是制度健全,建立涵盖车辆日常维护、驾驶人管理、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全方位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车运行全流程有章可循。五是保险齐全,已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为校车运行中的意外风险提供保障,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与纠纷。

2.优化审批流程“瘦身提速”,明确申请、受理、征求意见、审查、政府决定等各流程标准。申请受理“只进一门”,申请人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区行政审批部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及时受理,材料不全或有问题一次性告知补正。部门联审“内部流转”,由区行政审批部门将申请材料分别报教育和体育、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把关,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审查决定“层层把关”。区行政审批部门对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审查后,报请区政府批复。同意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同意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

 三、主要亮点和特色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首次以细则形式清晰界定各联审部门在校车许可审批中的具体职责,避免了职责交叉或模糊地带,强化了部门协同。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设计了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窗受理、分送审核、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细化服务指引。详细列明申请条件和材料清单,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为申请人提供了清晰、透明的办事指南,利于“一次办好”。

四是注重安全管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定许可条件,突出各部门从车辆技术、驾驶人资质、运行方案、企业管理等多角度共同把关,筑牢校车安全准入防线。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定期召开部门联合会商会议,及时梳理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推动审批流程更加优化。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制定审批流程图、现场讲解、问题答疑等形式,帮助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人掌握办事要点,减少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材料错漏,提升审批一次通过率。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校车安全管理开展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校车安全设施、安全制度、驾驶人资质、运行路线等内容,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落实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