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关于对《关于三孩政策实施后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关于三孩政策实施后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30
  • 字号:
  • |
  • 打印

                                                

李广斌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三孩政策实施后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快建设公共托幼服务”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21〕2号)要求,我区深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积极构建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一)健全政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博政办字〔2021〕5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区卫生健康、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选树一批具有区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的通知》(博卫办字〔2022〕24号),制定了《博山区托育服务质量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示范托育标准,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二)成立机构。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了博山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组建了博山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专家指导组,加强对托育机构、婴幼儿家庭指导、培训。指导中心开设孕妈妈大讲堂、举办线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卫生保健、疫情防控指导。

(三)调研摸底。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教体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共享托育机构注册、幼儿园开设托班托位信息。同时,全面开展调查摸排,摸清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群众需求,找出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工作发展意见建议。

(四)强化宣传。区卫生健康、宣传部、工会、团委、妇联、计生协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博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博卫办字〔2022〕30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发展托育服务——我们在行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5月19日,举行博山区“发展托育服务——我们在行动”宣传月活动启动暨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揭牌仪式。

(五)加强督导。区卫生健康、教体、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对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了托育机构服务行为。

(六)推动服务。建立社会力量独立兴办的七彩宝屋托育、稚梦托育,托幼服务一体化的万杰朝阳学校托儿所、文慧托育、昀蓄托育、芮宁托育,设立托位610个;幼儿园设立托班托位218个;在建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设立托位100个。督导托育机构完善备案手续,现有达标备案托育机构5家。

二、关于“优化资源布局,缓解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的建议

(一)落实便民优质服务。一是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胎心监护、缴费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进全面预约诊疗。开展产科预约诊疗(产科预约诊疗率>70%),开展产前检查复诊预约(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三是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通过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职药排队等候时间;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四是倡导温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药物镇痛占经阴分娩的比例>10%)。

(二)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建立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稳定基层儿保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有效衔接,筑牢儿童健康服务的基层网底。

(三)强化儿童保健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辖区儿童健康指标动态监测,及时评估当地儿童健康状况,规范高危儿管理和干预,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建成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妇幼保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幼项目质量,确保完成各项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借鉴和采纳。同时,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