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51558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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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淄博市博山区中医药管理局)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电话

 0533-4182287

传真号码

 0533-4182287

网址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wsjkj/ 

邮箱

bsqweijiju@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0.指导各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医疗工作。

13.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4.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宣传科牌子)

负责文电、机关综合文字、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鉴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社会保障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牌子)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医政医管科(挂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科(挂妇幼健康科、药政科牌子)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医养健康科(挂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中医药产业科牌子)

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中医药管理科(挂中医药发展科牌子)

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健康博山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我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开展全区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负责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中的相关工作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博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

0533-4176910

职责

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信息化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全区老龄事业与健康事业发展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老龄健康教育、老年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服务和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医养结合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博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

博山区白虎山路32号甲

联系电话

0533-4264202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等。

单位名称

博山区中医院

地址

博山区凤凰山西路西首北侧

联系电话

0533-7013447
0533-7013369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以中医为主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等。

单位名称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

博山区中心路22号

联系电话

0533-4181850

职责

为妇女儿童提供综合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职责等。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54号/博山区东门里20号

联系电话

 0533-4110564

职责

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儿童规划免疫实施与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培训和指导中心。

单位名称

博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地址

博山区东门里20号

联系电话

0533-4110810

职责

承担区域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名称

博山区机关卫生所

地址

博山区马行街22号

联系电话

0533-4181178

职责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服务范围为金凤园、李家窑、凤凰园、淄博市第一医院、新泰山、怡心园、峨嵋新村7个社区,服务人口近3万人。

单位名称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柳域路311号

联系电话

0533-4148541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社会服务等。

单位名称

博山区池上中心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池上镇东池村53号

联系电话

0533-2923100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是一所医疗设备较先进,技术力量较雄厚,基础设施较完善的集医疗、公卫、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基本保险定点医疗单位。

单位名称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博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博山区源泉镇源东村郭源路199号

联系电话

0533-4810029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体检等。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岳庄中心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源泉镇岳庄西村130-4号

联系电话

0533-4518432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等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养老服务和培训等服务。

单位名称

博山区博山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博山镇北博山村商业街28号

联系电话

0533-4547120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训。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训等。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汲水泉大街134号

联系电话

0533-4567859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是一所医疗设备较先进,技术力量较雄厚,基础设施较完善的集医疗、公卫、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基本保险定点医疗单位

单位名称

博山区八陡镇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八陡镇文姜路248号

联系电话

0533-7866949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等。

单位名称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颜北路316号

联系电话

0533-4687919

职责

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着全区的精神卫生管理服务工作。为人民身体健康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等。

单位名称

博山区山头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新博南路3号/博山区南神头路1甲1号

联系电话

0533-4408176

职责

为人民健康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中医康复与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为一体的综合卫生院。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

地址

博山区珑山路26号

联系电话

0533-7012881

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夏家庄社区、窝疃社区、后峪社区、安上社区、良庄社区、五龙社区、珑山社区、酸厂宿舍、翡翠园小区等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