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住院须知—住院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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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6-52653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住院流程
一、入院服务流程
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持有效证件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二、出院服务流程
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开具出院证,护士在住院系统提交出院后方可在住院处办出院手续。
三、转院服务流程
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原则上首先上转到医共体单位。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四、门诊输液病人
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可门诊输液治疗,须有本院医师开具的门诊病历、注射证,方可在门诊输液室输液治疗。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1.严格入院患者及陪人流调,规范填写流调表格,非必要不留陪人,固定陪护。
2.住院患者及陪人严格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有记录。
3.住院患者及陪人每天两次测体温并有记录。
4.患者如住院期间出现发热,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5.患者及陪人住院期间注意个人防护,出房间规范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