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就诊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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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653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一、就诊应知事务
1.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提倡佩戴口罩。
2.人与人之间建议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就诊注意事项
1.为减少交叉感染,我院提倡以下几点:
(1)医院在就诊、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2)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3)为减少聚集,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一位患者最多可带一位陪同人员;
(4)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黄色垃圾桶)内,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2.发热患者(体温≥37.3℃或者在37.3℃上下浮动的)及陪同人员就诊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三、就诊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解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四、门、急诊就诊流程
门诊即时结算就诊流程:持社保卡、门诊病历到相应科室就诊,医生核对人、证符合→持社保卡、有效的身份证交费检查→取药或门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