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制度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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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信息发布制度
一、指导思想
信息公开是指医院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院公共卫生信息,提高卫生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公开、准确、便捷的医疗服务信息,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范围
医院情况: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准入许可、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科室布局、职能科室设置、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及主要职责以及科室规章等。
医疗收费:包括门诊、住院各种药品、检查、辅助治疗、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公告通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宜公开的信息、医院人事任免、招录招聘、招标采购。
卫生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相关医疗政策和免费医疗项目。
应急工作: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医院应急工作流程和职责。
诊疗工作: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患者就诊流程。工作人员分工、安排。
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
行风建设:括医德医风建设、病人的权力与义务、社会捐赠、医院服务投诉方式、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属于主动公开医院的信息(包括医疗收费、卫生政策、应急工作、机构职能、公告通知)。
卫生信息院外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医院网站、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利用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公开医院业务查询电话、投诉信箱与投诉电话。
对内公开采用医院院务公开栏、科室联席会、每周交接班、党政工作联席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性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信息。
四、适用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医院在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医院信息进行审查。
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