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博文旅发〔20215

 

各镇(街道)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区文化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我区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在一定群体中存在三代及三代以上的传承谱系、且满足活态存在的特点;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

二、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已提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通过审核名单和推荐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名单。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必交):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等;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照片(必交):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项目技艺特点的照片,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避免使用与该项目无关或关联较小的图片;照片需达到高清及以上分辨率,JPEG格式,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三)辅助资料(选交):包括录音、影像资料、书籍刊物、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报送形式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申报书、申报图片、辅助资料等,装入独立的档案袋,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目录。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申报书、申报图片、辅助资料等,其中项目申报书需报送WORD版,申报图片电子版应为JPEG格式,辅助资料中如有盖章或签字等证明文件,应尽可能提供PDF扫描文件。

(电子版文件报送时要进行分类整理。其中“XXXX项目申报资料”为一个文件夹,内设“申报资料”文件夹和“辅助材料”文件夹,其中“申报资料”文件夹包括项目的申报书、申报照片,“辅助材料”为证明材料、授权书等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主体和代表性传承人。

(三)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四)申报材料请于2021315日前报送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电子版材料可根据文件大小选择报送公务邮箱或者U盘报送),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后,不合格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

联 系 人:吕雯慧、赵鲁斌

联系电话:0533-4110917

电子邮箱:bsqwljggfwk@163.com

附件: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书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18

附件: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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