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博山区文旅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4004337524B/2024-5387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博山区文旅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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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
方式
组织
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实施
层级
抽查内容
1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文化娱乐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5% 5月-10月 现场检查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
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区级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区级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配合 卫生健康
部门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
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区级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2 对经营
性互联
网文化
单位的
检查
互联网文化
经营单位依
法经营情况
检查(包括
互联网文化
经营单位取
得、标示相
关许可证及
其他情况的
检查)
互联网
文化经
营单位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活动的检查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区级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区级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
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
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
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区级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3 营业性
演出经
营活动
从业单
位的检
1.营业性演
出经营活动
从业单位取
得许可证情
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
出经营活动
从业单位经
营情况的检
营业性
演出从
业单位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区级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相关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中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
配合 公安部门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区级 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4 艺术品
经营单
位的检
1.艺术品经
营单位从事
艺术品经营
活动的检查
2.艺术品经
营单位备案
情况的检查
艺术品
经营单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
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区级 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的有关情况;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5 通过网
络经营
旅行社
业务抽
1.通过网络
经营旅行社
业务抽查
2.发布旅游
经营信息网
站抽查
通过网
络经营
旅行社
业务的
企业及
平台
发布旅
游经营
信息的
网站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查、网
络检查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
查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区级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依法经营情况;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经营主体依法设立情况。
配合 市场监管
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级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价格紧急措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
监督检查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区级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区级 旅游广告检查。
6 互联网
上网服
务营业
场所经
营情况
检查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
所经营情况
检查(包括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
所取得、公
示相关许可
证及其他情
况的检查)
互联网
上网服
务营业
场所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
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检查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区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及消防安全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区级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7 旅游安
全综合
协调和
旅行社
安全生
产的检
旅游安全责
任制落实的
抽查
旅行社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查、网
络检查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
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区级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8 文物保
护单位
的检查
文物安全检
文物保
护单位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执法
巡查,督促检查落实文
物保护安全措施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区级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9 博物馆
及其行
业组织
的指导
、监督
和管理
对博物馆的
监督检查
博物馆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
指导、监督和管理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区级 博物馆设立运行状况,包括陈列展览、藏品情况。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10 艺术考
级机构
的检查
社会艺术水
平考级机构
依法设立及
依法组织考
级活动检查
考级机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区级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情况;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是否依法组织考级活动。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11 旅行社
行业监
1.旅行社取
得许可证情
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
营情况的检
旅行社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文化和旅
游部门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
查检查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区级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旅游包车监督抽查;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配合 交通运输
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区级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市场监管
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级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
监督检查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区级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区级 旅游广告检查。
  印刷企
业守法
经营情
况抽查
印刷企业检
印刷企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6%,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频次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新闻出版
部门
对印刷、复制、发行、
进口单位的监督检查
印刷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区级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是否落实。
配合 市场监管
部门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
事项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应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
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区级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
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出版物
发行企
业守法
经营情
况抽查
发行企业检
发行企
业(实
体书
店)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10%,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频次
5月-11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新闻出版
部门
对印刷、复制、发行、
进口单位的监督检查
发行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区级  出版物发行及出租,出版物网络发行、中小学教科书发行。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影院经
营情况
抽查
影院取得、
公示相关许
可证、卫生
管理情况及
其他情况的
检查
影院 一般检
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100%,根据
监管需要确
定频次
5月-10月 现场检
区级 发起 电影部门 对电影活动的监督管理 电影放映活动监管抽查 区级 对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检查。
配合 卫生健康
部门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
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区级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配合 消防救援
机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级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