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山头街道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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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681/2024-19718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山头街道 |
机构名称 |
博山区人民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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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 |
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新博南路1号 |
邮政编码 |
255200 |
办公电话 |
0533-4408766/0533-4408231 |
传真号码 |
0533-4408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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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stjd/ |
邮箱 |
stzbg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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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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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能 |
山头街道办事处是博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博山区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博山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负责本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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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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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党史、地方史志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配合协调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安全等工作;配合协调纪检监察、统战、武装、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本级财务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居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管理资金的分配调度、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街道集体资产和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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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办公室 |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加强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党校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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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公室 |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推进工作;负责本街道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负责有关的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资料;协调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园区建设发展方面政策要求,拟订园区发展规划、开发建设、项目落地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园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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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规划;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红十字会、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并抓好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本街道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对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社会保险、就业指导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工作;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对象供养或救助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业务经办等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的康复与服务工作;负责与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联系,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日常工作及业务办理;负责村级公章代理、村(居)民事务代办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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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办公室 |
承担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群众信访、反邪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区戒毒康复等工作;综合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等政法单位工作力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群体的排查稳控、矛盾化解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普法、信访、反邪教等法治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各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和平安创建相关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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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对辖区内的安全、环保网格员进行管理;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做好辖区内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承担消防相关工作,履行辖区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抗洪牵头抓总职责,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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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指挥中心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交通管理、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派驻(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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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街道社区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各生活区的物业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社区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针、政策;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机、水利、畜牧兽医、渔业、林果、乡村振兴实施等有关工作并做好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承担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水资源监管、水利工程设施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指导、规范村(社区)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及社区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推进新型社区建设、智慧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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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
贯彻落实有关文化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街道文体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街道重大文体活动,指导重点文旅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街道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管理和指导本街道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本街道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研究制定本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文明实践工作年度计划,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制定文明实践工作管理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建管用工作,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化;承担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定期组织指导各项实践活动和志愿者培训,推进文明实践活动规范化;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