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5-550308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联系(地址:峨嵋山东路7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50079;电子邮箱:bsqhb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整体大局,加强信息发布、持续提高政府事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信息化水平,为建设法治型政府、高效型政府和数字型政府贡献力量。

1.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围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门户网站,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开常态化推进,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共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会议等各类政府信息200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比去年减少1件。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明确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网站日常检查管理。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杜绝各类泄密问题发生,持续增强信息公开的操作性和时效性。

4.拓展信息发布多样化渠道。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优化微博、微信平台账号,相关信息并入市级账号统一发布。

5.加强信息发布监督保障方面。将具体公开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定期督导各科室完成公开任务。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提升全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共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各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法规标准科定期督导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其中60件已公开,1件不予公开)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分局微博、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取消后,向市级平台投稿信息数量减少,宣传力度减弱。二是部分公开信息没有及时主动公开。

改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信息写作专题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写作水平。加大信息稿件审核力度,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积极与专家、媒体沟通对接,丰富信息内容。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对长期未更新的科室予以批评、通报,并及时更新完善公开信息,保障政务信息按时、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无承办的建议提案。

3.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与上对接,增加在市级生态环境媒体平台的发稿宣传数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多级审核,统筹做好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对标优秀信息稿件,增加具有本区特色信息稿件编写,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力度。

4.落实《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全力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要求,对60个非涉密项目进行受理、拟审批、办结等全过程信息公示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异议。强化“无废城市”工作宣传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制定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实现源头减量,已创建3个省级“无废细胞”、1个市级“无废细胞”、1个市级“无废企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