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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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联系(地址:峨嵋山东路7号;邮编:255200;电话:4250079;邮箱:bsfgxj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财政信息类2条;政策文件类1条;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公示公告类59条;重点领域类217条;建议提案办理类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7条;行政执法类1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依法依规做好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提升答复质量。2022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去年增加1件),已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落实责任。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其中98件已公开,1件涉及军工不予公开)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距离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相关制度和程序存在不够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措施依然存在提升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规范、深入。加大落实各项制度的力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全部依法依规做出答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内容涉及在村庄社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建议。目前,提案已全面回复完毕,办理情况均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3.严格落实《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空气质量、环评信息、饮用水水源水质、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