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6年7月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889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6年7月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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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4297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t/h高效天然气锅炉产蒸汽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秋谷村横里河55号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秋谷村横里河55号,企业拟在现有厂区投资建设40t/h高效天然气锅炉产蒸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606-370304-89-01-398460。项目主要安装1套天然气蒸汽锅炉,附属如节能器、给水泵、管线、电器、自动控制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蒸汽32万吨。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该项目新建1间天然气蒸汽锅炉房,涉及土木建设,施工期主要是平整土地、厂房建设、设备布置。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无尘化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需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本项目营运期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经低氮燃烧后由45m高排气筒(P56)有组织排放。该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淄博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50mg/m³、颗粒物10mg/m³)。

(三)本项目新增废水为锅炉排污水,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深度处理回用工程脱盐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锅炉蒸汽用水,不外排。

(四)本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工业固体废物。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