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6年1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驰威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620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6年1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驰威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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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驰威工贸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4297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 5000 吨高纯硫酸铝铵项目

博山区资豪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南

淄博驰威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弘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淄博驰威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资豪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南,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508-370304-89-01-507541。本项目占地约 7.5 亩,租赁现有厂房,共购置搪瓷反应釜、纯净水设备、电加热蒸汽锅炉、离心机、高压风机、纯水储罐、行车、叉车等国产设备 22台,公用设施利用现有。主要工艺:外购硫酸铝铵半成品通过纯水制备、搅拌溶解、放料过滤、结晶、冲洗、离心甩干后包装入库,经建成后项目产能为年产 5000 吨高纯硫酸铝铵。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做为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项目上料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冲洗、离心甩干过程中产生的冲洗、 离心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其中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区绿化,锅炉排污水和冲 洗、离心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由槽罐车送入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废水中 COD、SS、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和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接纳标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挖。

(四)本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投料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过滤工序产生的不溶性固体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氢氧化铝等沉淀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