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5年12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歆烨工艺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5-55536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5年12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歆烨工艺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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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歆烨工艺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4297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真空镀膜刻花喷涂烤花 800 万只玻璃器皿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饮马村南路 99 号院内

淄博歆烨工艺有限公司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淄博歆烨工艺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饮马村南路 99 号院内,企业拟投资建设年产真空镀膜刻花喷涂烤花 800 万只玻璃器皿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510-370304-89-01-420222。主要原辅材料:玻璃器皿、钨丝、铝丝、高纯度钛粉、氧气、氩气、水性漆、水性油墨、花纸、石蜡、金属箔纸。主要生产设备:超声波清洗机、电烤箱、真空镀膜机、激光雕刻机、冷却塔、空压机、电烘干炉、纯水机、喷涂机、喷涂流水线、丝网印刷机、吸塑机、全自动灌装流水线、融蜡桶、自动绕线机、自动掐线机、自动贴标机、发泡机、烫金机、蜡柱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真空镀膜刻花喷涂烤花 800 万只玻璃器皿,其中丝印玻璃器皿100万只/年,烤花玻璃器皿300万只/年,灌蜡玻璃器皿300万只/年,烫金玻璃器皿100万只/年。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雕刻粉尘、喷涂烘干废气、丝印烘干有机废气、烤花有机废气。激光雕刻过程产生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涂烘干废气、丝印烘干有机废气、烤花有机废气、烫金有机废气、灌蜡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进入气旋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要求(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相关标准要求(1.0mg/m3);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20mg/m33kg/h;无组织:2.0mg/m3),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中特别排放限值(6mg/m31h 平均浓度值),2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

(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浓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浓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厂区洒水降尘。

(四)本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白纸、不合格品、废钨丝、废膜件、除尘器收尘、废金属箔纸、沉淀池污泥。危险废物:漆渣、废蜡、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