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5年1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5-55025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5年1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0
  • 字号:
  • |
  • 打印

2025120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4297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消纳 15 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博山区汽车智造产业园

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淄博典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天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消纳 15 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博山区汽车智造产业园,项目拟投资 万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购置料斗、混料器、静压机等国产设备10台(套),主要原料包括:水泥、污泥、炉渣、粉煤灰、铸造砂、脱硫石膏、盐泥、钛石膏、磷石膏、煤矸石、稀土矿渣、草木灰等。其中免烧砖生产工艺:水泥、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盐泥、脱硫石膏等计量配料、筛分、加水搅拌、压制成型、常温自然养护;人造土壤生产工艺:污泥、脱硫石膏、钛石膏、磷石膏、草木灰等称量上料、筛分、搅拌;路基材料生产工艺:铸造砂、盐泥、稀土矿渣等称量上料、筛分、搅拌;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固废衍生品15万吨,包括免烧砖4万吨、人造土壤6万吨,路基材料5万吨。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上料、筛分、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粉尘包括上述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及原料装卸粉尘、厂区内车辆运输道路扬尘、水泥粉煤灰储罐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密闭存储、储罐布袋除尘器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其中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 砖瓦、陶粒、墙板行业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10mg/m3),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3.5kg/h);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 粉尘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1mg/m3)。

(三)项目厂区进口须设置洗车平台,进出运输车辆须进行冲洗,冲洗用水经洗车平台设置的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免烧砖产品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有沉淀污泥、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沉淀污泥、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